(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日,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以听证方式办理。为保证司法公平,检察院于2023年7月6日派员现场监督该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诊断检查活动,对诊断对象、诊断程序及诊断内容进行同步监督。
听证会现场(浦城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听证会中,承办检察官向受邀前来的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详细介绍了审查认定的基本情况、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出示了病情诊断意见、病历资料及调查评估意见等证明材料,听取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对检察机关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意见。
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认为,犯危险驾驶罪的罪犯路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同意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同时,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要求罪犯谨记这次处罚,遵守交通规则,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
下一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让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在阳光下运行,更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卢琳杰 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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